一、 诺浩领域内课程上课操作规范
课前必备资料(每节课必备)
1) 课程教学手册及课程标准。
2) 学生考勤表。
3) 教学进度计划。
4) 教学设计方案(依据课程标准制定,教研室主任审批)。
5) 课程实施课表
课前备课要求
1) 教学设备仪器调试到位。
2) 教学车辆故障设置到位(根据教学设计方案进行)。
3) 教学用检测工具提前从库房借到位。
4) 教学用软件、PPT、投影仪、资料包安装调试到位。
课堂实施要求。
1) 教学过程严禁教师坐在凳子上讲课。
2) 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穿蓝大褂,并佩戴胸牌。
3) 教学过程学生必须着背带裤上课。
4) 课堂开始前必须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并计入考勤。
5) 每个任务严格按照六步法实施教学。
6) 教学过程学生必须分组实施,至少分四组。
7) 教学环节中必须包含学生上台总结发言环节。
8) 上课时间控制在3个小时40分钟,期间可以休息一次20分钟。剩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设备、仪器复位及实训室清理工作。
9) 及时归还所借设备仪器后方可下课。
10) 课程最后一次上课前通知教学秘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课程结束后要求
1) 及时对每个学生的表现给出综合评价成绩。
2) 该课程结课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分析、成绩表按照学院上交教学秘书处。
3) 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课前必备资料及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上交教学秘书处。
二、 普通专业及诺浩班非领域内课程操作规范
课前必备资料(每节课必备)
1) 学生考勤表。
2) 教学进度计划。
3) 教案(教研室主任审批)。
4) 课程实施课表
课堂实施要求。
1) 教学过程严禁教师坐在凳子上讲课。
2) 教学过程中教师着装得体,大方,干练。
3) 课堂开始前必须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情况并记录。
4) 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实施教学,保证知识生动,形象,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5) 上课前提前5分钟达到教室门口,课程结束后立即下课,不得随意拖堂,不得提前下课下课。
6) 根据需要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效果并针对性的对内容进行调整,要留置课后作业,及时批改。每门课程一周不得少于一次。
7) 课程最后一次上课前通知教学秘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课程结束后要求
1) 及时对每个学生的表现给出综合评价成绩。
2) 该课程结课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分析、成绩表按照学院上交教学秘书处。
3) 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课前必备资料及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上交教学秘书处。
三、 普通专业课程集中实训课程规范
实训前必备资料(每节课必备)
1) 实训教学手册。
2) 学生考勤表。
3) 课程实训教学计划(教研室主任审批)。
4) 课程实训课表。
课前备课要求
1) 教学设备仪器调试到位。
2) 教学用检测工具提前从库房借到位。
3) 教学用资料包调试到位。
课堂实施要求。
1) 教学过程严禁教师坐在凳子上讲课。
2) 教学过程学生必须着实训服上课。
3) 课堂开始前必须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并计记录。
4) 教学过程学生必须分组实施,至少分两组。
5) 每次实训结束前预留30分钟组织学生进行设备、仪器复位及实训室清理工作。
6) 及时归还所借设备仪器后方可下课。
7) 实训结束前通知教学秘书进行教学质量评价。
课程结束后要求
1) 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对实训报告进行打分。
2) 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实训报告、成绩表按照学院上交教学秘书处。
3) 课程结束后1周内将课前必备资料及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上交教学秘书处。
四、 诺浩项目内教师教学管理规范
一、诺浩领域内课程教师奖励基金发放办法作如下规定:
对于造成一次教学事故的,除按照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外。诺浩教师奖励基金减半发放。若两次以上教学事故,诺浩教师奖励金全部扣除。
奖励基金发放基于对授课教师综合评价实施差额发放。教师综合评价由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课程实施规范评分四部分综合得出。具体所占比例如下:
教学效果评价 |
学生评价 |
同行评价 |
课程实施规范 |
40% |
15% |
15% |
30% |
教学效果评价:以每门课程为单位计,该教师每门课程结课考试结束后,所带全部学生理论(40%)+实操(60%)的总成绩的平均值即为教学效果评价成绩(另:不及格学生人数超过5人后,每增加1人减5分)。总的教学效果评价成绩为当年度内所有课程教学效果评价最底成绩。
学生评价:以每门课程为单位计,由教学秘书在每门课程结束后在学生中统一测评,代课教师回避。测评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成绩平均值即为学生评价成绩。总的学生评价成绩为当年度内所有课程学生评价平均成绩。
同行评价:以每学期为单位计,由教研室内所有教师参与评价后的平均成绩。总的同行评价成绩为当年度内两次同行评价平均成绩。
课程实施规范:以每门课程为单位计,教学秘书根据教师提交程教学文件的情况(完整性+时效性)给出本门课程的基础分。教学管理人员对课程的事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对照课程实施规范进行赋分。具体分值计算办法为:完整性表现在每差一项或没有达到要求扣10分。时效性表现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项扣10分。教学实施过程中未达到规范要求的项目,每发现一次扣30分。总的课程实施规范成绩为当年度内所有课程实施规范成绩平均成绩。
教师综合评价成绩得出后按成绩高低排名,后最后一名扣除15%年度教师奖励基金,并不再安排诺浩项目领域内课程的教学任务。倒数第二名扣除10%年度教师奖励基金,倒数第三扣除5%年度教师奖励基金。所扣奖金总和按3:2:1的比例奖励给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
二、诺浩领域外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依据学院规定实施。
三、本办法为试行版,解释权归汽车学院。
汽车学院
2018年9月11日